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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的决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8-14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发[2009]7号
【发布日期】 2009.02.25 【实施日期】 2009.02.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的决定
(合发〔2009〕7号 2009年2月25日)

  我市已被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为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在全省率先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党中央明确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省委、省政府对合肥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期待。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市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既是对我市多年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取得成效的肯定,也是对我市加快改革发展的期望。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勇于改革,大胆探索,努力为全省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各项工作。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化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时间跨度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批复和即将制定的实施方案,统筹兼顾、扎实推进。要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建立布局合理的城乡规划建设体系,编制和完善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专项发展规划;推进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建立和完善城乡经济发展的联动机制,促进城乡产业互动发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畅通城乡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推进城乡社会事业一体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社会事业范围,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使有转户条件的农业人口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构建农村社区建设管理的运行机制。

  三、创新体制机制,为顺利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增添动力和活力。要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探索实现多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大力推动全民创业,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各类主体竞相创业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产业支撑和战略平台。探索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办法和途径,探索“以宅基地换住房、以承包地换保障”等办法和举措。建立覆盖城乡、重心下移的投融资新机制,改善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战略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和考核制度,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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