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文字号】 合律协[2011]5号
【发布日期】 2011.05.27 【实施日期】 2011.05.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听庭评议工作的通知
(合律协〔2011〕5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提高我市律师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现就进一步做好听庭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听庭评议是市律师协会通过组织人员到庭旁听律师庭审情况,对律师在法院、仲裁机构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的辩护(代理)表现、适用法律、承办态度、庭审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定,从而对律师的办案质量给予评价的一种监督行为。
二、听庭评议工作由市律协秘书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每月开展2次。
三、听庭评议案件由市律协秘书处联系确定,参加听庭评议的人员由市律协各相关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随机抽取,每一案件的评议人员一般3-5人。
四、听庭评议人员根据听庭评议标准对律师在庭审中的表现进行独立评分,听庭评议标准见附件。
五、市律协秘书处在庭审结束后可就律师庭审表现向审判人员及该律师的当事人征求意见,同时对评议人员的打分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评议人员对律师的庭审表现作出书面评议意见。
六、市律协秘书处将评议结果反馈给被评议律师和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评议结果将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七、律师庭审表现将作为律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市律协对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律师将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法定程序严肃追究其责任。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律师出庭情况评议表(刑事类)
出庭律师
所属律师事务所
案件类型
刑事辩护 ( )
被害人代理( )
案由
审理法院
出庭日期
出庭地点
评议内容
分值
得分
主要优点与不足
律师形象
5
出庭礼仪
5
庭前准备
5
法
庭
调
查
发问
15
质证
15
举证
5
法 庭 辩 论
一轮辩护词(代理词)
25
一轮以后的答辩
15
书面庭审记录
5
辩护(代理)技巧
5
总分
100分
考评人签名
考核评分参考标准(刑事类)
1、律师形象(5分):律师出庭应着律师袍或正装,形象端庄得体,不得有与律师形象不符的服饰、发型和举止,发言使用普通话。
2、出庭礼仪(5分):庭审过程中遵守法庭秩序,尊重所有诉讼参加人,使用法言法语,不使用不恰当言辞和手势。
3、庭前准备(5分):持有并向法庭提交当事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事务所函》等手续、适当提前到达开庭地点、携带庭审所需的完整卷宗资料。
4、发问(15分):围绕案件事实,提问内容切中要害、有价值、有技巧,为反驳公诉人举证、指控寻找突破口,为发表辩论意见做铺垫。
5、质证(15分):围绕案件事实和辩护对象对指控证据进行质证,能准确抓住对方证据中的矛盾和弱点,语言简练、逻辑严密,驳论合法、客观、有据。
6、举证(5分):围绕案件事实和辩护对象进行举证,在没有自行收集的证据情况下,合理利用公诉人举证中对辩护对象有利的部分进行举证。
7、一轮辩护词(代理词)(25分): 辩护观点鲜明,对使用证据和引用法律依据适当、准确,说理透彻,逻辑性强,有说服力。
8、一轮以后的答辩(15分):围绕争议焦点,发言简明扼要,观点鲜明,有理有据。
9、书面庭审记录(5分):能较完整地做好出庭笔录,能向法庭提交书面辩护词(或代理词)。
10、辩护技巧(5分):综合庭审各个环节,均有出色表现,做到了扬长避短,整体感觉庭审效果好,占据主动,说服力强。
附件2:
律师出庭情况评议表(民事、行政类)
出庭律师
所属律师事务所
案件类型
案由
审理法院
出庭日期
出庭地点
评议内容
分值
得分
主要优点与不足
律师形象
5
出庭礼仪
5
庭前准备
5
法
庭
调
查
起诉或答辩
5
举证
15
质证
15
提问或陈述
5
法 庭 辩 论
发表代理意见
15
互相辩论
20
书面庭审记录
5
代理技巧
5
总分
100分
考评人签名
考核评分参考标准(民事行政类)
1、律师形象(5分):律师出庭应着正装,形象端庄得体,不得有与律师形象不符的服饰、发型和举止,发言使用普通话。
2、出庭礼仪(5分):庭审过程中遵守法庭秩序,尊重所有诉讼参加人,使用法言法语,不使用不恰当言辞和手势。
3、庭前准备(5分):持有并向法庭提交当事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事务所函》等手续、适当提前到达开庭地点、携带庭审所需的完整卷宗资料。
4、起诉或答辩(5分):作为原告代理人向法庭陈述的诉讼请求明确、完整,并能以较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说明诉讼请求的成立;作为被告代理人能紧扣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及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以较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逐一提出答辩意见。
5、举证(15分):能围绕诉讼主张,收集、整理并完整地向法庭出示证据,清楚地说明证明目的,有书面的举证目录,客观、合法地论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6、质证(15分):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质证,语言简练、逻辑严密,驳论合法、客观、有据。
7、提问或陈述(5分):法庭提问围绕争议焦点,提问内容切中要害、有价值、有技巧。回答法庭提问或陈述案情简明扼要,繁简缄默均合法有度,富有技巧。
8、发表代理意见(15分):能正确判断争议焦点,如发现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不全面,能及时提出正确的补充意见。能围绕己方的主张和争议的焦点,阐明既有事实依据又有法律依据的代理意见。
9、互相辩论(20分):辩论发言能做到既简明扼要,不拖泥带水,又观点明确、说理透彻,逻辑性强。
10、书面庭审记录(5分):能较完整地做好《出庭笔录》,能向法庭提交书面《代理词》。
11、代理技巧(5分):综合庭审各个环节,均有出色表现,做到了扬长避短,整体感觉庭审效果好,占据主动,说服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