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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4-13   阅读:

发文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04年05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芜湖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

施行日期2004年05月23日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芜湖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

现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予以公布。

市 长 沈卫国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废止《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鉴于《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7月17日市政府第6号令)已被《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芜湖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芜湖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所代替,2004年 4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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