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1〕第343号
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谢璞金等18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8人)
谢璞金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季灿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陶义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陆昊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郑星月 上海申浩(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辉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贺祖来 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
冯伟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宿州市(3人)
何金建 安徽云飞律师事务所
闻龙 安徽云飞律师事务所
卓光礼 安徽杨夫胜律师事务所
三、蚌埠市(3人)
刘敏 安徽径桥(蚌埠)律师事务所
李德荣 安徽百济律师事务所
蒋祁 安徽国梦律师事务所
四、六安市(1人)
袁亮 安徽冠楚律师事务所
五、芜湖市(1人)
张婷婷 安徽江声律师事务所
六、铜陵市(1人)
张建 安徽古圣律师事务所
七、安庆市(1人)
胡甜甜 安徽人人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