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2021〕第286号
丁尚睿等8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蚌埠市(6人)
丁尚睿 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纪小会 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张刚 安徽刘洪庆律师事务所
邵朱励 安徽径桥(蚌埠)律师事务所
刘永建 安徽辉泰律师事务所
黄加成 广东宝慧(蚌埠)律师事务所
二、阜阳市(1人)
韩文慧 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
三、六安市(1人)
王俊杰 安徽万廷鹏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