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2021〕第249号
谭文良等15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6人)
谭文良 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
罗亚民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苏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杭超 安徽安援律师事务所
陈亮 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张梅 安徽同胜律师事务所
二、宿州市(2人)
纵许彦 安徽烁光律师事务所
王文玺 安徽梨都律师事务所
三、阜阳市(3人)
王曦松 安徽淮正律师事务所
梁玉 安徽风采律师事务所
李德民 安徽颍州律师事务所
四、马鞍山市(1人)
胡贤武 安徽净源律师事务所
五、铜陵市(1人)
田甜 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
六、宿松县(2人)
张银河 安徽松圣律师事务所
江三毛 安徽皖松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