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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兜底条款如何适用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5-01   阅读:

网友:刑法中兜底条款如何适用?

苏义飞律师:兜底条款,为司法预留了一定空间,但应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参照同条款已经明确列举的情形确定适用范围,且原则上应当慎用


(2024年)盗窃前科不宜作为“其他需要从重处理的情形”:在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时,以往的前科劣迹作为从重处罚情形已进行类型化限定,之前的行政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需要与本次犯罪行为具有同类性或一致性,仅包括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以及危险驾驶行为。虽然《意见》第十条规定 了“其他需要从重处理的情形”这一兜底条款,为司法预留了一定空间,但应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参照同条款已经明确列举的情形确定适用范围,且原则上应当慎用。

[第1512号]对合同整体履行不存在根本影响的欺诈行为如何定性:对兜底条款的解释应当受罪刑法定原则明确性要求的约束,兜底情形必须与刑法明示的内容具有行为同质性与结果同质性。具体到合同诈骗罪中,对该条第五项应作严格的限制解释,其他的行为性质和危害程度应与前面的四种情形具有相当性,防止不当扩大罪名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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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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