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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再犯如如何认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5-14   阅读:

网友:毒品再犯如如何认定?

苏义飞律师: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392号】因毒品犯罪被判处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又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是否适用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从重处罚:一、二审裁判对被告人李某在数罪并罚后,又引用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认定其属毒品再犯并从重处罚的做法,存在对李某双重从重处罚的问题。而对同一情节进行双重评价并进而实行双重从重处罚,与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相悖。

被告人在原判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重新犯罪的,因其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情形,不能认定为毒品再犯,而只能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2023年)刑法

第三百五十六条 【毒品犯罪的再犯】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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