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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反馈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5-20   阅读: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10月2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审核员。

一、 请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开投)说明拟如何确保公司持续符合《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40%”要求。

二、 《指导意见》规定,“企业投资金融机构应当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紧密围绕企业自身主业发展需要,科学布局对金融机构投资,避免脱实向虚”、“限制企业投资与主业关联性不强的金融机构,防止企业过度向金融业扩张”。根据申请材料,武汉中天昱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昱诚)入股九州证券的资金来源于母公司武汉金融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融街集团)的增资资金,中天昱诚、武汉金融街集团两家公司业务以房地产业务为主,请中天昱诚进一步说明入股证券公司的目的以及与其主营业务的协同性。

三、 根据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开投签订的有关协议,此次证券公司控制权变更后,九州证券“拟通过自营、固收等业务做大总资产”。请上述协议相关方解释相关考虑及通过该方式做大证券公司总资产的可行性,并就以自营、固收业务作为下一步重点发展业务是否符合证券公司主责定位、是否有利于证券公司稳健经营作进一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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