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11月0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披露确定的基础发行金额为0亿元,发行金额上限为15亿元。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簿记建档发行金额调整为10亿元。发行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授权簿记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簿记建档系统相关信息并按照相关自律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