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11月2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2〕第136号)和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编码发放通知书》,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和委托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和发行人的福鑫 2022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已于【2022】年【11】月【21】日-【11】月【23】日以簿记建档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 160.000.000.00元,发行款项已到位,并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办理了信托财产交付等相关事项,福鑫 2022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券化信托于【2022】年【11】月【24】日成立。发行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问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