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5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5-08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5年05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金复〔2025〕284号

施行日期2025年05月0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关于申请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兴银〔2025〕45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行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名称暂定)。


二、 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 筹建工作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四、 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开业申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5月6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