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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吕梁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3-29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发文日期2013年02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开办发〔2013〕16号

施行日期2013年02月0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吕梁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2]214号),现将《吕梁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吕梁山片区地处黄土高原中东部,跨黄河两岸,水土流失严重,属于革命老区,是国家新一轮扶贫攻坚主战场之一。《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构建具有区域优势的产业体系和开发人力资源,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将吕梁山片区建设成为革命老区发展振兴区、旱作农业与特色农产品基地、优势资源开发与扶贫攻坚相结合创新区、黄河中游水土保持重点区。

二、 请山西省、陕西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组织编制本省和片区内各县的实施规划,确保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吕梁山片区跨省协作,打破行政分割,发挥比较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交流合作。

三、 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具体任务,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加大对吕梁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支持力度,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作为吕梁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的联系单位,请卫生部加强沟通协调,统筹研究、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进《规划》实施。

四、 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务院的批复精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会同山西省、陕西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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