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1993年04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发函〔1993〕142号
施行日期1993年04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法学会:
你会《关于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登记注册的报告》和《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章程》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你会成立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该“中心”须与天平律师事务所分开,与各地法学会的法律咨询机构没有隶属关系。业务上不从事诉讼业务。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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