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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公安部关于刑事追诉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8-08   阅读:

制定机关:公安部 

发文字号:公复字〔2000〕11号

公布日期:2000.10.25

施行日期:2000.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部门规范性文件

超链接:(2000年)公安部关于刑事追诉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刑事追诉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0年10月25日发布 公复字[2000]11号)

陕西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刑事追诉期限有关问题的请示》(陕公法发[2000]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对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的犯罪行为,追诉期限问题应当适用1979年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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