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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关于开发专业法律体系应用及建立普法手机建议”的答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5-25   阅读: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4年03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4年03月28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针对网友提出开发专业的法律体系应用系统,收录所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普法手机或客户端应用的问题。经研究,我们认为:

1、 全国人大是国家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力。全国人大政务网站已经设置法律文件、法律释义与问答、立法动态等栏目,并且开放了“法律法规库”,网友可以在全国人大政务网站上查询权威的法律法规、立法草案等。

2、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行使国家审判权力。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已经设置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数据、审判业务、诉讼指南、网上办事等栏目,网友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了解法院相关工作。考虑网友建议,我们将在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和12368公益服务系统建设时,开发客户端应用,更加快捷地向社会公众提供诉讼咨询、审判服务和案件查询等司法信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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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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