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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带资承包:游走在愤懑与无奈之间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3-07-22   阅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按照《意见》要求,将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这再一次彰显了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决心。

而这次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重大举措,也引发了建筑行业业内人士对于工程领域焦点问题的关注。带资承包作为困扰着建设工程领域的一个困局,又一次为众多业内人士所热议。

非理性的市场行为

“这是一种非理性的市场行为。”北京泛华新兴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家乐这样形容带资承包问题。带资承包一直为工程建设领域所诟病。政府部门也曾经专门发文明令禁止这一行为,2006年1月4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建市[2006]6号),《通知》明确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要求建筑业企业以带资承包的方式建设新的工程项目;同时也有一些建筑业企业以承诺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政府投资项目。严重干扰了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同时由于超概算资金落实难度大,造成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带资承包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导致豆腐渣工程的出现。”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这样说道。据业内人士介绍,带资承包并不是一个新名词,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有这种现象出现,但当时工程建设市场的竞争还不是很激烈,工程建设行业的利相润对来说要高一些。当时施工企业带资承包需要垫付的资金数量很少,甚至于成本都已经回收,只是垫付利润,在这样的情况下,带资承包所产生的矛盾和不良影响并不明显。但是近些年工程建设领域竞争日渐激烈,工程造价被不断压低,工程建设行业的利润率也大幅下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施工企业带资承包就要垫付大量资金,受利益驱使和企业资金有限的限制,施工企业有可能在施工中采取偷工减料、以次换优的方法降低工程造价,以减少企业垫付资金的数量,这样工程的质量就很难保证了。”孙家乐说道。

带资承包也扰乱了工程建设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一些资本雄厚的企业可以凭借资本优势抢占一些小企业的市场,这样施工企业在资本方面的劣势就直接转化为竞争中的劣势,工程业主也不会全面考量企业在施工管理、施工技术等等各方面的情况,而以能否带资承包为唯一标准。“这是很明显的不公平竞争,资本金有限的中小企业也很难在市场上存活,这不利于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中铁十二局二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王鹏程说。

但也有部分建设单位的负责人认为,带资承包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带资承包在一些不发达地区或者在项目资金不能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尽快提升城市功能。”一位不愿具名的建设单位负责人如是说。

但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人士却不认同这一观点。“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说法。是让施工企业去承担建设单位的责任。”王鹏程直言不讳。王鹏程认为,如果建设单位可以找到一个资本实力非常雄厚的建筑企业为其垫资,最终完成项目,在建设单位资金到位后再支付给施工企业,是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但是一旦施工企业没有雄厚实力,中途资金出现问题,那么就会出现半拉子工程、烂尾工程、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的恶劣后果。

带资承包的深层根源

带资承包一直为工程建设领域所明令禁止,然而这个现象并没有因为政府行文而归于消灭,相反在有些领域仍然很有市场。在四部委《通知》中,也只是明令政府投资项目严禁带资承包,并没有对民间投资项目作出明确的要求。何况客观上带资承包的现象也很复杂,很难杜绝。

“很多时候,工程是被拖成了带资项目的。”上述资深业内人士这样说。据他介绍,有些建设单位在和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时,会约定工程施工进场的日期和在一定时间内给付20%~30%的预付款。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施工企业一旦签订合同就要按照预定的进度施工,否则就会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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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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