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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3-07-21   阅读:
 股东享有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利,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利益造损害,而公司又不追究其责任时,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大股东操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迫切需要强化对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赋予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利,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因此,《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的权利作出了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法定要求: 
1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

为防止出现个别股东随意使用此项诉讼权利,造成董事、监、高级管理人员疲于应付诉讼,难以专注于公司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必要对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作出限制。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2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事、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是法定的公司机关,依法代表公司行使权力,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当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时,股东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关公司机关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则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样一方面符合法定程序,另一方面也可以对股东诉讼作适当限制,避免滥诉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监事有《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理由。

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给公司造成损害、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  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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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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