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罪名】盗窃罪
【关键词】盗窃罪、取保候审、缓刑
【辩护人】丁帅律师、赵晓璐律师
【案情经过】
C某和被害人何某系朋友关系,知晓何某位于本市小区的家门锁的密码。2024年2月蔡某输入密码进入何某家中,盗窃3个LV牌包并销赃。2024年3月C某再次通过同样的方式进入何某家中,盗窃3个名牌手镯,后将铂金钻石手镯卖出。
后受害人何某报警,公安机关电话通知C某,C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盗窃的事实。2024年3月25日,C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送至看守所。
【办案经过及结果】
丁帅律师、赵晓璐律师接受了C某近亲属的委托担任C某的辩护人,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解大概案情后即与承办公安沟通,申请取保候审,但被告知本案需要提请批捕。
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期间,丁帅律师建议C某家属应第一时间积极联系被害人何某退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后因C某与何某系多年的朋友关系,被害人何某非常通情达理,愿意出具谅解书。在拿到赔偿协议和谅解书后受害人何某及C某家属及时送往公安机关。
案件到了检察院后,丁帅律师积极提交了不予批捕意见书,并和承办检察官沟通相应的意见。最终检察院作出了不予批捕的意见,C某被取保候审。
后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考虑到C某有自首、退赔取得谅解、部分物品被追回、愿意认罪认罚,年龄较小等情节。最终,给与了C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最终经法院判决C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