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心脏搭桥致脑梗成植物人,医院责任如何?
答:合肥医疗纠纷邵龙律师及团队成员孙晓伟办理的某三甲医院的医疗纠纷案件。患者体检查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俗称冠心病,进入合肥某三甲医院进一步做了CAG手术,也就是冠状动脉造影术,查出多处冠状动脉狭窄达到70%以上,甚至回旋支远端出现了全闭塞的情况,由于狭窄部位较多,心脏支架植入术对此病情治疗效果不佳,于是进行了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但是患者在冠状动脉搭桥术后第二天,突发意识模糊,二次开腹探查确定术后出血,最终患者成植物人状态。
通过审查病历发现,患者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病病史,且术前头颅CT发现患者有腔隙性脑梗死,针对这些情况,医方进行冠状动脉搭桥术前对患者整体状况的评估不足,未充分评估脑血管隐患及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如出血、感染、脑梗死等)。
医方对于术后的管理也严重不足,首次手术后两天才发现术后出血,延误治疗。二次开胸探查术后患者持续昏迷,头颅CT提示新发脑梗死,但神经内科会诊及针对性治疗(如抗凝、高压氧)启动较晚。医方的这些行为最终导致患者植物人状态的严重后果。
医方责任不会小,最终医方责任会通过鉴定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