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申请 » 正文
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怎样计算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8-06-05   阅读:

按规定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它利害关系人,在得知或应当得知专利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为行政复议是一种解决行政纠纷的手段,所以必须有严格的期限规定,才能尽快解决行政争议,有利于及时保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它利害关系人要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将被视为放弃申请行政复议权。
考虑到复议申请人在法定的申请期限内,可能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它特殊情况而不能如期申请复议,可以申请延长期限。请求延长期限要附合以下三个条件:(1)法定期限被耽误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或其它特殊原因。其它特殊原因指依靠主观努力难以克服或制止的情况,如重病;(2)提出复议申请必须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3)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它特殊情况耽误法定申请复议期限超过一年的,不能再申请复议。?
耽误法定期限后申请复议的,是否受理,由行政复议处决定。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张成龙律师
专长:行政诉讼,建筑工程
电话:13956970604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3956970604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