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刑事辩护 » 刑事动态 » 正文
安徽男子涉嫌强奸羁押450天无罪释放赔8.7万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8-03-08   阅读:



      【按语】2010年9月21日晚22时许,家住怀远县206国道边渔场内的女孩包某在熟睡中被人强奸。案发后宋奎被指认存在重大嫌疑,于同年9月23日被怀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宋奎到案后,拒不认罪,称当晚下着大雨,自己在家睡觉,根本没有外出,无作案时间。怀远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4日以强奸罪,判处宋奎有期徒刑四年。宋奎不服,提出上诉。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怀远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在怀远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过程中,怀远县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于2011年10月28日决定撤回起诉。同年12月17日宋奎被羁押450天后被释放。但一年多过去了,检察院没有重新起诉,宋奎向怀远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被告知诉讼程序尚未终结,检察院可能会重新起诉为由,进行百般刁难,不予受理。而蚌埠中院也以案件没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处理为由不予受理。2013年4月20日,宋奎夫妇二人来到合肥,委托王金胜律师亲自代理此案,代为向怀远县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2013年5月10日怀远县法院受理了该案,但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同年7月17日,王金胜律师依法向蚌埠中院申请国家赔偿。2013年12月13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书,责令怀远县人民法院赔偿宋奎被羁押450天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7057.50元,并为宋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014年春节过后,拿到国家赔偿款的宋奎夫妇制作了一面锦旗,专程赶到合肥,送给了王金胜律师,以示感谢。 中国新闻网、人民网、中国日报网、中国江苏网、中安在线、安徽商报等多家媒体对该案进行了报道。
 

 



相关链接:
强奸罪量刑标准
(198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强奸案件中可否检查处女膜问题的批复(失效)
(198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应慎重处理被害人出庭问题的通知(失效)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1990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同一被害人在同一晚上分别被多个互不通谋的人在不同地点强奸可否并案审理问题的电话答复
(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没有被害人自诉的强奸案件法院能否主动受理问题的批复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失效)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失效)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新增十个罪名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