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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轻伤害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
来源: 江淮晨报   日期:2023-09-12   阅读:

2018年9月19日,记者从合肥市司法局获悉,日前合肥市公安局与合肥市司法局联合出台《轻伤害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落实我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结合公安执法工作实际和公证法律服务规范要求,在全市公安机关办理轻伤害案件中试行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轻伤害案件处理“谈判”筹码极高

不管是日常生活还是新闻之中,很多人因一时意气大打出手,作为亲人、朋友都难免焦虑:被打一方能不能得到赔偿?打人一方会不会坐牢?很多时候“冤家宜解不宜结”,在案件并没有危害到社会公共秩序,双方都希望通过沟通、经济赔偿让案件能快速、妥善解决,双方获得“利益最大公约数”。

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在多次采访类似案件时,受伤一方经常提及:万一我先声明了谅解、对方免予刑事处罚后却不愿意兑现赔偿怎么办?而另外一方也会提出质疑:万一我支付赔偿后,对方不认账,不愿意兑现承诺声明谅解怎么办?

“这是很多轻伤害刑事案件处理的‘死结’。”合肥市公安局大杨派出所教导员朱昌庆说,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既占用了有限的警力,更是让“谈判”双方当事人付出了极高的“谈判筹码”。

“死结”解开,合肥试行“保证金”制度

日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轻伤害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依据法律规定,落实我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结合公安执法工作实际和公证法律服务规范要求,在全市公安机关办理轻伤害案件中试行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说白了,就是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一方能够按照事先约定履行赔偿约定,要求其事先拿出一部分钱放进指定账户。”合肥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制度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双方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达成和解协议,但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有赔偿能力且有赔偿意愿,主动向公安机关提出提存赔偿保证金申请,并向司法行政机关公证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

根据文件要求,赔偿保证金提存标准原则上为:轻伤一级提存8万至10万元;轻伤二级提存5万至8万元。而对于轻伤级别怎么定,则要根据司法鉴定来确定。

此外,犯罪嫌疑人先行支付被害人医疗费5千元以上的,提存数额可以适用最低标准。先行支付被害人医疗费1万元以上的,可以在应提存数额最低标准以下予以相应扣减。

那么,这保证金放在哪?据介绍,该制度试行期间,经市司法局确定,合肥市庐州公证处为赔偿保证金的办理机构,并设立提存赔偿保证金专门账户;如果申请人手续齐全,公证人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交通肇事案件可参照该制度试水

据介绍,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已办理赔偿保证金提存手续的,公安机关应全面审查提存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可以在一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直接采取或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应在二十日内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和解、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提存申请人可以凭相关法律文书向办案部门申请退还全部赔偿保证金,办案部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出具赔偿保证金退还函。提存申请人持函自行到公证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公证人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还有一点就是,交通肇事案件也可参照执行。”据合肥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很多交通肇事案件时间拖沓冗长,给双方当事人带来极大的身心疲惫,按照该制度试行的话,“可以解放双方的时间和精力,更积极处理相关事故。”晨报记者 王刚 通讯员 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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