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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辩护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2-08   阅读:

作者:苏义飞

一轮辩护:

xx具体案情辩护内容···

二轮辩护:

xx适用缓刑补充辩护词:

我补充发表一点,是关于xxx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意见。

刑罚目的是预防犯罪,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重新做人,预防他们重新犯罪。特殊预防要求根据对犯罪人改造的难易程度来判处和执行刑罚。犯罪人如果易于改造,就不宜判处重刑,也不宜判处长期刑。

对于初犯,缓刑更有利于改造,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脱离家庭和工作,可以使其不会因为犯罪而影响自身负有的家庭和社会义务,在不脱离社会的条件下,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也亲身体会到法律和社会的宽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对司法机关会心存感激、心怀感恩,从而会心甘情愿地实现惩罚与教育的改造功能。

“三年”是缓刑和实刑的刑期分界线,被判处三年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初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均可以适用缓刑。

“刑罚与其严厉,不如缓和。”党和国家的刑罚政策是不仅要把罪犯改造成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公民,而且要将他们培养成社会主义的有用之材。

刑法的谦抑性同样可以适用到刑事司法过程。刑法所规定的处罚在具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有消极作用,过度使用刑法会产生贬值效应,不仅起不到有效预防犯罪的作用,还有可能将更多的人推到社会的对立面,因此注重人权保障的今天,司法机关要适当控制刑法的处罚程度。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司法要兼顾天理、国法与人情。

因此,恳请法院给正在举办婚礼的xxx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适用缓刑,让她早日回家继续举办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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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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