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离婚纠纷 » 婚姻家庭动态 » 正文
离婚协议书内容越来越详细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8-03-15   阅读:

       近日,xx市中区一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出具了一份特殊的协议书:协议内容足足写了5张A4纸,一共分为3章,算下来近30项具体内容。这让在婚姻登记处工作了7年的登记员都连称惊讶。最后登记员不得不改用最小字号,才把全部内容录入协议书中。“我在这里工作了7年,这么详细的离婚协议还是头一回遇到。”昨天,市中区婚姻登记处孙主任说起这件事时连称惊讶。
       这对夫妻都是40多岁,在政府部门工作。前天下午,他们来到登记处。离婚的时候显得很平静。两人是自由恋爱,慢慢地发现彼此的性格不怎么合适。但为了儿子没有离婚。如今,儿子已经参加工作,夫妻俩这才把离婚的事情重新提出来。“我们的协议内容都写好了,这些内容不能有删改。”男方刚一走进离婚登记室,就从文件包里掏出一叠纸张。这叠离婚协议书足足写了5页,全是A4纸张。整个协议内容分为“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债务及处理”等三大内容,每个内容下分别写有八九个小项。
       孙主任说,这对夫妻的离婚协议书里,对住房、汽车、保险甚至是古玩字画等财产的分配都做了详细说明,占了整个离婚协议书一大半内容。不仅如此,就连日后每个节假日孩子跟谁过,都写得一清二楚。“正式的离婚协议书篇幅有限,很难把这些内容全都打印上。”孙主任说,最后只得用最小的字号才勉强打印完全部内容。
       不仅离婚协议越写越详细,所写的内容更是五花八门。
       在庐阳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的协议书甚至清楚地规定,家里的6盆花,夫妻俩应该平均分配,实在拿不走的物件,要折现后付给对方。
       历下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前不久有一对夫妻离婚,他们的儿子18岁了,目前在青岛读大学。两人不愿意让孩子知道离婚的事,为此在协议中还加入保密条款,违约一方要支付10万元。
       不仅如此,这对夫妻甚至还要约定孩子将来上大学、找工作以及结婚等费用,由谁来承担。而且,夫妇俩还特别强调,这几条内容一定要一字不差地写进去。
       对于离婚协议书越写越详细的现象,市民有弹有赞。
       离婚协议书没有篇幅限制,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于子女抚养时间的分配、抚养费的支付、财产的分配及债务承担等内容,写得越详细越具体越好。这样才不容易产生纠纷,做到好合好散。
       山东女子学院教授田梅英认为,现在社会越来越宽容,宽松的舆论环境使人的价值观发生了变化。尤其对于40岁左右的都市女性来说,她们一般是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毕业,受过很好的教育,她们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即使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提出离婚,女性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一方,都能坦然面对。“看似斤斤计较,其实是维权意识在增强。”她说。
       不过,在心理咨询师单淮方看来,离婚协议越写越详细,是在用这种方式把对彼此的约束发挥到极致,这样的夫妻往往内心缺少安全感,离婚成为这部分人推卸婚姻、家庭责任的方式之一。尤其是闪婚闪离现象的增多,这种浮躁的心态已经间接影响到更多人。
       当时离婚协议书未离婚 1年后将不在有效
       去年,张店的王女士和丈夫因为闹矛盾产生了离婚的念头,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对财产等进行了分割。后来,经亲戚朋友劝说,夫妻二人又和好了。今年6月,因为感情问题,王女士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按照1年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分割财产,其丈夫这时不同意了,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那1年前的离婚协议是不是有效呢?今天,记者替王女士咨询了合肥婚姻律师。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协议不能生效。本案中王女士和丈夫的离婚协议书虽然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有效成立,但后来未办理离婚登记,分割夫妻财产的内容即失去效力,失去效力的分割财产协议也就不能视为日后的夫妻财产约定,不能作为法院判决离婚时分割财产的依据。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孙若男律师
专长:婚姻家庭、财产纠纷
电话:(微信)15665436909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665436909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