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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强制调动员工工作地点违法吗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9-05-18   阅读:

       网友:我在某医疗集团下属的一家医院工作10年,该集团在外地开设另一家医院,被强制派遣(本人不是自愿)外驻半年,不同意就辞职或待岗,合法吗?
       李林律师:不合法。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应该事先和劳动者商量,经劳动者同意后方可调动。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就不能改变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改变劳动合同,擅自调动工作岗位,劳动者应该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为日后维权做好准备。同时提醒,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处工作,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人事调动权,所以因为调动工作岗位引发的争议,哪一方有理?要看回劳动合同对工作职位和用人单位调动权的约定,还要比较调动前与调动后岗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待遇的变化。
      《(2012年)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即其中已将工作内容(即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作为必备条款之一,也意味着在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变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则因改变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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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律师
专长:劳动仲裁、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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