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2年07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07月2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申请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审核员。
一、请你公司就母子公司资管牌照切分后投顾业务划分情况进一步说明。
二、资管子公司成立后,将为母公司保留的养老金相关业务提供中后台外包服务,请就上述安排是否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相关规定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