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10月27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20〕第37号)和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编码发放通知书》(登记编码:【A2022000501】)的批准,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和委托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机构和发行人的“永动2022年第三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优先A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B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C档资产支持证券、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已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400,000万元,发行款项已全部到位,并根据交易文件约定办理了信托财产交付等相关事项,永动2022年第三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托于2022年【10】月【28】日成立。发行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为除发起机构自持各档份额以外的资产支持证券办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