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11月3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最近一次披露确定的申购区间为2%至3%。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簿记建档申购区间调整为2%至2.33%。发行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已授权簿记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簿记系统相关信息并按照相关自律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