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5-02   阅读:

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日期2025年04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5年05月01日

效力级别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2025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支持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政策落地,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目录附后),期限为五年,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承担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有效防控风险。具体管理办法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就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报告。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本决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