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8年06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8〕94号
施行日期1988年06月2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内政发[1988]73号文收悉。
同意你区在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建立牧区改革试验区。试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与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系。
国 务 院
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
![]() |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