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1997年)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李贻衡等68名同志人民警察警衔的命令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3-01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7年04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7〕23号

施行日期1997年04月1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司法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 以下1名同志晋升为副总警监警衔:

李贻衡 湖南省公安厅厅长(副省级)

二、 授予以下2名同志一级警监警衔:

高新亭 山东省公安厅厅长

张秀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三、 以下7名同志晋升为一级警监警衔:

王景山 公安部户政管理局局长

宋亦农 公安部报刊图书出版社副社长兼群众出版社社长(正局级)

刘 耀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主任(正局级)

王恩福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

牟高望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

欧金祥 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局长(正厅级)

陈邦国 重庆市公安局党组书记(正厅级)

四、 以下2名同志晋升为专业技术一级警监警衔:

沈芳圃 公安部第二研究所研究员

聂世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五、 授予以下7名同志二级警监警衔:

刘 爽 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

赵东晨 吉林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副厅级)

杨广林 黑龙江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副厅级)

蒋银湘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政委(副厅级)

张秀歧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厅级)

才荣芳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厅级)

王爱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厅级)

六、 以下41名同志晋升为二级警监警衔:

陆志强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杨凤瑞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

杨智慧 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司副司长

陈书银 公安部审计室主任(副局级)

韩宣才 公安部计划财务司总会计师(副局级)

李忠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副局级)

王树彬 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局长(副厅级)

王志江 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局长(副厅级)

石正国 河北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副厅级)

陈 英 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

赵亚光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政委(副厅级)

田锡文 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

王午鼎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声华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培星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姚玉良 上海市公安局经济保卫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赵庆侠 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

邵 华 福建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副厅级)

陈国培 福建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副厅级)

黄德茂 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副厅级)

汤乔荫 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程锋 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秀申 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

何云岐 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政委(副厅级)

刘章棠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

文起洁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

王泽洪 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副厅级)

鲍光和 贵州公安干部学院党委书记(副厅级)

徐崇实 贵州公安干部学院院长(副厅级)

张思祥 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邦玺 云南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副厅级)

柳耀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杨 思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党委书记(正厅级)

刘继忠 济南铁路公安局局长(副厅级)

李永海 长江航运公安局局长(副厅级)

王 泰 司法部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副院长(副局级)

柳凤华 辽宁省劳教局党委书记(副厅级)

鲍 钢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副厅级)

李荣文 广东省劳教局局长(副厅级)

贺丰朝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副厅级)

古人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副厅级)

七、 以下8名同志晋升为专业技术二级警监警衔:

陈廷尧 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副研究员

李兴安 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刑科所主任法医师

郝学玉 黑龙江省公安厅安康医院主任医师

高庆江 黑龙江省哈尔滨监狱高级工程师(副教授级)

黄从达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华东电焊机厂高级工程师(副教授级)

吕缀昭 山东省警官学校高级讲师

李后品 湖南省白马垅劳教所高级工程师(副教授级)

邹锡福 贵州省新新监狱高级工程师(副教授级)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一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