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2年06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2〕45号
施行日期2002年06月0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西安市长安县撤县设区的请示》(陕政字[2001]68号)收悉。同意撤销长安县,设立西安市长安区,以原长安县的行政区域为长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韦曲镇。
长安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00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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