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5年04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发)〔1985〕52号
施行日期1985年04月0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下达以后,有些地区反映企业负担有困难,同时根据省长会议精神,要适当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经研究确定,企业离休、退休人员一般先按每人每月十二元发给,以后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再逐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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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补充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2-01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5年04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发)〔1985〕52号 施行日期1985年04月0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下达以后,有些地区反映企业负担有困难,同时根据省长会议精神,要适当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经研究确定,企业离休、退休人员一般先按每人每月十二元发给,以后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再逐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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