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17年)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2-04   阅读:

发文机关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整治办函〔2017〕138号

施行日期2017年11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整治办:

近年来,有些地区陆续批设了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或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部分机构开展的“现金贷”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经商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自即日起,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 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代章)

2017年11月21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