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1986年12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86]司公字第151号
施行日期1986年12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
你处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关于户口簿能否公证的请示报告”收悉。关于美国驻广州总额馆要求当事人提供“户口簿”(影印件)公证书事,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户口簿”是我国户口管理机关内部的一种册簿,内容又涉及我国对户口管理的规定,且“户口簿”的内容都在公证书中体现,故不宜对外办理“户口簿”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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