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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硅铁出口管理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1-16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3年02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3〕16号

施行日期1993年02月1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经贸部、海关总署:

硅铁是我国主要的冶金出口产品,近年发展较快。但随着各地竞相降价扩大出口,导致国际市场价格下跌,秩序出现混乱,影响了我硅铁出口贸易的正常发展。为了解决硅铁出口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正常的贸易秩序,现对进一步加强硅铁出口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 硅铁出口关税由百分之二十提高到百分之二十五。对所有地区(包括经济特区)和企业一律照章征税。

二、 严格控制出口数量。出口计划配额主要安排给主产区。对贫困地区特别困难的企业,可给予适当照顾。

三、 严格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发证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硅铁出口计划核发许可证。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生效。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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