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1年03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01年03月2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2001年3月22日)
科技部:
你部《关于拟由国务院决定设立“科技活动周”的请示》(国科发政字(2001)514号)收悉。同意自2001年起,每年5月的第三周为“科技活动周”,在全国开展群众性科学技术活动。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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