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03年)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关于报考公安部机关公务员有关条件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0-30   阅读: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03年10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03年10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报考公安部机关公务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3、 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面部无明显特征,身体健康;

4、 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北京市城镇户口;

5、 符合拟报职位的其他条件。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二00三年十月十六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