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1990年03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90]公交管第20号
施行日期1990年03月0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你局李文林同志2月24日来电话,提出你省在中苏、中朝边境地区六个管理入出境车辆的交通检查机构的名称需要明确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各边防陆路口岸附近设置的交通检查机构,主要是对入出境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检查与登记,审验驾驶员资格,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维持交通秩序,纠正交通违章。因此,设在口岸的交通管理机构应统称为“××省××××公安交通检查站”。
特此函告。
199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