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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公安部关于加强个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0-22   阅读: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1991年08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91年08月0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今年以来,个体车辆交通肇事严重。据统计,上半年全国已发生个体汽车事故22284起,死亡5038人,伤14320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7.4%、20.0%和16.2。个体车辆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恶性事故13起,共死亡139人,占这类事故总起数的32.5%和总死亡人数的31.2%。4月2日,湖南省保靖县葫芦镇个体运输户颜佳波,持学习驾驶证,违章单独驾驶13座面包车载40人,从吉首返回保靖,行至一转弯路段,因严重超载,车速过快,驾驶技术差,采取措施不当,侵占对方车道,与对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相刮后,翻下70多米深的山沟,造成11人死亡,19人受伤。5月4日下午,四川省成都市崇庆县个体运输户段平中和所雇两名司机,轮换驾驶东风牌大货车,载20多人,从青海格尔木市返回崇庆县途中,因疲劳驾驶(两天连续行驶2000多公里),加之下大雨路滑,车速过快,翻入泯江,17人失踪,4人受伤。6月6日,广西百色市个体司机黄万球驾驶大客车,由百色市达江乡巴步村开往百色市,在距乡政府2公里处,山上滚下一块大石头,挡住去路,黄强行驾车从石头右边通过,翻下20多米深的山沟,车上28人,死亡5人,受伤21人。

个体车辆事故突出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技术状况差;二是超载、超速、人货混装、疲劳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多;三是管理制度不落实,行车安全无保证。目前全国已有个体汽车80多万辆,约占全部民用汽车总数的15%,其中多数是廉价买来的老旧汽车,带“病”行驶,又普遍缺乏保养,事故隐患多。个体车辆分散在城乡各个角落,没有统一的主管单位,车主和司机的管理教育不落实,事故隐患多。

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个体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研究分析个体车辆交通事故特点和我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在贯彻我部今年3月下发的《关于大力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狠抓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公通字[1991]22号)过程中,把个体车辆的安全管理作为重点之一,切实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 认真落实个体车车主和司机的安全组织管理制度,没有安全组织的地区,要立即抓紧建立;有安全组织但不起作用的,要配合有关部门加以整顿,有效地开展工作,真正抓好对车主和司机的管理教育,不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二、 对个体车辆要严格检查,杜绝无牌、无证和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尤其要对那些老旧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制动、转向等安全部件不合要求,妨碍安全行车的一律扣牌、扣证,强令停车修复。


三、 严格执行国家计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出的《印发<关于加强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计工二[1990]767号),凡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个体汽车,经依法强制报废。1987年全国老旧汽车更新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我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妥善处理个体运输户汽车报废更新的通知》([1987]汽更办字001号)中“对个体运输户应报废的汽车,各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可酌情灵活处理,根据个体运输户购车后得益多少及现在的经济承受能力,逐步分批报废”的规定,停止执行。对于非法搞交易的,或车辆转籍、过户、改装、改型后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车辆发生事故后,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原车主的违章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任何个人、单位不允许说情、“走后门”,一旦发现不按规定办事或因工作疏漏造成交通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 为便于广大乘客、群众和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共同抵制违章超载,我部决定凡个体客运车辆(不含小轿车),一律在驾驶室两侧车门上,用与车体对比明显的颜色喷涂“允许载客××人”的等线字体。这一规定由各地交警总队发布 通告实施。


五、 要把已发生的个体车辆事故作为反面教材在电视、电台、报纸上广泛宣传,组织个体车主和司机观看、讨论,吸取教训,提出自己如何避免类似事故的措施保证。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迅速扭转交通事故上升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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