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1952年)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华东司法部对在职干部犯重婚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8-26   阅读: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发布日期】 1952.02.22    

【实施日期】 1952.0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华东司法部对在职干部犯重婚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1952年2月22日)

  1951年12月11日临法秘〔51〕字第314号报告阅悉。
  关于孙太于婚姻法公布后的重婚问题,不论是否在职干部,均应予以刑事处分。单纯公开检讨与行政处分不足以保证婚姻法的贯彻。至于如何制裁,你院可酌情决定。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