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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亚太有效辩护案例106件(无罪案例43件)
来源: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4-01-31   阅读:

2023金亚太有效辩护案例106件(无罪案例43件)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2023年已然成为过去的记忆,一年的挑战、战斗和努力将在历史的翻页中归于沉静。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2023年,金亚太律师始终贯彻“研究卷宗、调查取证、主动进攻、灵活机动”的十六字方针,以维护当事人权益为己任,深耕刑事辩护,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持续发声,获得了不俗的成果。

大道不孤,众行致远。在此将2023年金亚太律师办理的部分案例汇总发布。其中无罪案例43件,包括判决无罪6件,不起诉25件,撤销案件5件,撤回移送审查起诉1件,终止侦查5件,撤回起诉1件;其他各类有效辩护案例63件。

莫道浮云终蔽日,严冬过尽绽春蕾!

面向2024年,金亚太律师,蓄势待发,砥砺前行,奋斗不止,共谱华章。

 

2023年无罪案例(43件)

一、判决无罪(6件)

1.吴某某非法经营案申诉改判无罪

受理日期:2023年6月7日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6日

承办律师:黄新伟、范龙龙(实习)

办案结果:申诉改判无罪

办案经过:在全面阅卷及对证据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将刑事申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提交法院,并与办案法官沟通案情,法官采纳意见,认为原审案件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再审改判无罪。

 

2.Y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毁坏财物案

受理日期:2022年10月28日

结案日期:2023年6月28日

承办律师:张世金、范学松

办案结果:Y某等人所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已过刑事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经过:审判阶段,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思路,辩护人结合案件材料和刑法理论,以“报案”不等于“控告”为由,通过列举司法实务判决,阐述部门法之间“报案”“控告”的区别,以及刑法追诉时效制度的理论根基,当庭发表详细的辩护意见。一审法院采纳意见,不再追究Y某等人故意毁坏财物的刑事责任。

 

3.李某某职务侵占案

受理日期:2022年11月14日

结案日期:2023年1月1日

承办律师:黄奥、朱凯妍

办案结果:判决无罪

办案经过:发回重审后,主动进攻,调取其他关联案件判决书,整理通话录音等关键证据提交,最终法院判决无罪。

 

4.李某某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2 年 10 月 27 日

结案日期:2023 年 7月 3日

承办律师:徐达妃、王标

办案结果:李某某不构成诈骗罪

办案经过:审判阶段,律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向相关证人调查取证、收集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并提交给法庭;相关证据证明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法院予以采纳。

 

5.谭某某涉黑案脱黑

受理日期:2022年10月27日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27日

承办律师:胡健峰、刘智鸿

办案结果:判决谭某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办案经过:在审判阶段始终坚持全案无罪辩护,准备了详细的质证意见,在五天的庭审过程中多次与公诉人进行观点上的交锋,最终脱黑的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面采纳,量刑从检察院建议的十八年半降至法院判决的九年半。

 

6.赵某某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洗钱案

受理日期:2022 年1月26 日

结案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承办律师:金雨爽、苏义飞

办案结果: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洗钱罪不予支持,赵某某不构成洗钱罪

办案经过:综合研判案件情况,将聚焦于程序合法性上,以检察院违法管辖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罪名,且欠缺相关证据材料佐证,最终该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

 

二、不起诉(25件)

1.某单位及三位高管串标12亿、行贿780万无罪案

受理日期:2022年5月

结案日期:2023年2月15日

承办律师:王亚林、蔡鹏、王梦强、刘智鸿、刘阿勇、王婉君

办案结果:检察机关决定对某央企分公司及任某不起诉,钟乙、钟丙由公安机关撤回移送起诉后终止侦查

办案经过:与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沟通,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刑事合规报告、合规申请书、计划书等,组建合规顾问团队,制定和修改合规计划,并提交承办检察官。检察院召开不起诉听证会,会议通过整改计划。当事人终获无罪。

 

2.王某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1年9月29日

结案日期:2023年1月13日

承办律师:曹富乐、胡美玲

办案结果:存疑不起诉

办案经过:积极提交有利证据,并就案件的定性问题提交相关类案,检察院采纳意见,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其后与检察官详细沟通,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3.光某虚开发票案

受理日期:2022年8月24日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5日

承办律师:徐权峰、储博刚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并提交光某具有多个法定从宽情节、建议不起诉的意见以及合规整改申请,检察院予以采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4.丁某掩饰、隐瞒非法所得案

受理日期:2023年6月29日

结案日期:2023年7月31日

承办律师:储博刚、赵婵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就本案犯罪所依据的上游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与检察官进行沟通,并提出详细的书面意见,检察官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对D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5.高某某盗窃案

受理日期:2023年6月13日

结案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承办律师:丁震、黄文清

办案结果:附条件不起诉

办案经过: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就案件证据问题、涉案金额、量刑情节递交书面意见,检察官予以采纳,对高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6.张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受理日期:2022年2月26日

结案日期:2023年3月27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鲁鑫宇(实习)

办案结果:存疑不起诉

办案经过:在张某某认罪认罚前一天接受咨询,通过电话分析,建议张某某拒绝认罪认罚;紧急介入后,锁定核心焦点,成功促使检察官退查,并对张某某财产情况进行非诉常用的尽职调查,充分论证,最终存疑不起诉。

 

7.熊某某猥亵儿童案

受理日期:2022年8月5日

结案日期:2023年3月6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王一帆(实习)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提交多份申请,案件历经两次听证会、两次检委会,期间与检察官充分沟通意见,并递交书面辩护意见,检察院予以采纳,对熊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8.Y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受理日期:2023年3月17日

结案日期:2023年4月6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鲁鑫宇(实习)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介入后仔细阅卷,后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递交意见,检察院予以采纳,当事人获相对不起诉。

 

9.李某某开设赌场罪案

受理日期:2022年3月18日

结案日期:2023年3月16日

承办律师:叶新苑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多次与检察官当面沟通并提交多份申请材料,案件补侦结束后,继续递交书面不起诉意见书,检察官予以采纳,对李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10.Y某职务侵占案

受理日期:2023年4月

结案日期:2023年11月

承办律师:葛玉东、张晨阳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经会见当事人和阅卷,认为其向公司写有欠条,不具有职务侵占的故意,本案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辩护人就案件定性,以及社会危害性问题进一步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1.蒋某某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2 年 6 月 22 日

结案日期:2023 年 3 月 31 日

承办律师:李井方

办案结果:存疑不起诉

办案经过: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意见,检察官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对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12.陆某某寻衅滋事案

受理日期:2022年10月13日

结案日期:2023年4月12日

承办律师:王标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在公安机关可能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况下,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并与检察官沟通陆某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意见,最终陆某某被检察院相对不起诉。

 

13.W某妨害药品管理案

受理日期:2023年2 月24日

结案日期:2023年9月20日

承办律师:胡美玲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接受委托后,多次与检察官进行沟通,提交证据材料以及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审查后,退回公安机关并要求对犯罪金额方面补充侦查,补侦后,就其中犯罪金额认定方面提出意见,获得检察院采纳。

 

14.陈某故意伤害案

受理日期:2023年5月12日

结案日期:2023年9月20日

承办律师:刘阿勇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经阅卷发现被害人王某受伤过程具有多处疑点,在卷证据不能证明王某受伤是由陈某行为导致,后和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并递交辩护意见,最终陈某被检察院不起诉。

 

15.余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受理日期:2023年7月18日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20日

承办律师:刘阿勇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余某因从网上购买象牙制品和鲸鱼牙制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认定案涉野生动物制品价值较大。律师介入后,提出部分制品不属于国家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辩护意见,并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后案涉野生动物制品价值大幅降低。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充分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定余某犯罪情节较轻,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16.唐某危险驾驶案

受理日期:2022年9月6日

结案日期:2023年2月28日

承办律师:刘阿勇

办案结果: 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唐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车回家,在回家路上被公安机关查获,后经吹气和血检构成醉驾,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经辩护人辩护,最终检察院对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17.J某串通投标案

受理日期:2023年8月29日

结案日期:2023年9月27日

承办律师:花文静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涉案工程200余万,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和检察院沟通,认可律师意见,酌定不起诉。

 

18.W某故意伤害案

受理日期:2022年5月12日

结案日期:2023年3月14日

承办律师:胡美玲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结合案情和证据材料,提交伤情重新鉴定申请、调取四组证据申请、不起诉法律意见,并促成和解,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19.A某虚假诉讼案

受理时间:2022年1月17日

结案时间:2023年7月3日

承办律师:黄新伟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律师考虑到事发有因、犯罪情节轻微、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因素,涉案公司及负责人符合企业合规整改的条件,向检察机关提出合规不起诉申请。后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同意合规计划方案。涉案企业顺利通过合规评估考察。检察机关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是该市首例第三方模式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例。

 

20.Y某强奸案

结案时间:2023年12月23日

承办律师:徐和平

办案结果:存疑不起诉

办案经过:阅卷后多次向嫌疑人了解案件事实,在嫌疑人侦查阶段已经认罪认罚的不利情形下,综合案发前嫌疑人与被害人的暧昧关系、案发时女方半推半就状态以及案发后双方如常工作情形,辩护人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并递交书面不起诉意见书,最终检方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21.王某某帮信案

受理日期:2022年6月19日

结案日期;2023年3月16日

承办律师:李凯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王某某案发时系在校大学生,在朋友“邀请”下将手机银行提供给他人使用了一个多小时,后被追究其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承办律师提出无罪的辩护意见,即王某某“主观明知”证据不足、公安机关认定王某提供的银行卡关联电诈案件数额有误、王某系自首等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22.仇某某故意伤害案

受理日期:2023年7月27日

结案日期;2023年8月24日

承办律师:李凯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被害人一方因工资、运输费等纠纷前往施工现场“闹事”,与仇某某等人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事后被害人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承办律师阅卷后向检察官提交书面不起诉意见,并附上相关典型案例以及本省故意伤害不起诉案例检索报告。最终检察院对仇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3.L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受理日期:2022年2月9日

结案日期:2023年1月31日

承办律师:苏义飞、金雨爽

办案结果: 不起诉

办案经过:辩护人帮L某梳理案件事实时,发现一份授权经销合同,可以证实L某所售货品中存在正品。辩护人将该证据提交后不久收到了检察官决定不起诉的通知。

 

24.J公司涉污染环境罪合规不起诉案

受理日期:2022年4月29日

结案日期:2023年4月6日

承办律师:徐权峰、张晨阳

办案结果:合规不起诉

办案经过:辩护人以J企业,主观恶性不大、排放量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以及在检测过程存在严重违反规范、检材受到严重污染、检测结果明显失真等问题。经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多次进行合规申请的情况下,检察院出具检察建议,同意进行合规整改。后经合规整改,J公司终获不起诉。

 

25.徐某某开设赌场案

受理日期:2022年3月18日

结案日期:2023年3月16日

承办律师:王娟娟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

办案经过:徐某某通过在游戏中建立商行角色,使用多个微信账户帮助赌博人员提供游戏元宝兑换赌资服务,辩护律师经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本案相对不起诉。

 

三、2023年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撤回移送审查起诉、撤回起诉(12件)

1.胡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申诉无罪案

受理日期:2022 年 8 月 9 日

结案日期:2023 年 11 月 5 日

承办律师:张世金、范学松

办案结果:撤销案件

办案经过:律师撰写申诉书向省级检察院申诉,省检察院立案复查后,将案件交市检察院办理。市检察院立案复查后,律师提交申诉代理意见等书面材料,检察院认为应当作出法定不起诉的申诉理由成立,决定撤销县检察院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将案件移送县检察院依法办理。虽然县检察院未直接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但是将案件退回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依法撤销案件。

 

2.方某等 6 人寻衅滋事案

受理日期:2023年2月5日

结案日期:2023年8月26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鲁鑫宇(实习)

办案结果:撤销案件

办案经过:针对阅卷情况,向检察官提交指控方某殴打他人证据不足的书面意见,后经多次电话、当面沟通,检察机关经慎重讨论,建议公安机关对方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撤销案件。

 

3.C 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受理日期:2022年5月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

承办律师:王非

办案结果:撤销案件

办案经过:与检察官深入沟通,全面表述观点,认为本案嫌疑人与同案其他人员没有关联,其个人涉及金额未达追诉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检察官采纳辩护人意见。办案机关对 C 某某撤销案件。

 

4.周某拐卖妇女案

结案日期:2023年5月22日

承办律师:孙宝华

办案结果:撤销案件

办案经过:律师阅卷后,认为本案不存在拐卖妇女的事实,并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建议对本案不予起诉。检察院经审查亦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对本案撤销案件。当事人终获无罪。

 

5.S某某走私毒品案

受理日期:2023年2月6日

结案日期:2023年8月8日

承办律师:徐达妃

办案结果:撤销案件。

办案经过:检察机关指控S某某从境外购买三唑仑,辩护人经与S某某详细沟通案情,了解到其系从国内购买,后调取物流记录进行佐证,最终公安机关撤案。

 

6.H某涉嫌帮信罪终止侦查

受理日期:2023年8月10日

结案日期:2023年8月16日

承办律师:胡美玲

办案结果:终止侦查

办案经过:接受委托后迅速了解案情,确定无罪辩护方案,与办案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并递交专业法律意见及证据材料,论证当事人 H 某不构成犯罪,说服办案人员对H某终止侦查。

 

7.X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受理日期:2023-05-09

结案日期:2023-06-15

承办律师:孔丛婧

办案结果:终止侦查

办案经过:在了解全案事实的基础上,撰写法律文书,重点分析了X某主观上不符合帮信罪“故意,且明知”的心理状态;客观上与被害人处于隔离状态,与上游诈骗罪的因果联系十分有限,起到的帮助作用不大;且其犯罪金额是否能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形亦证据不足。辩护律师坚持认为,X某不构成帮信罪,即使构罪,也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通过多次沟通,最终办案机关采纳了律师意见,对X某解除强制措施,不追究刑事责任。

 

8.A公司被控300万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3年5月24日

结案日期:2023年6月5日

承办律师:王梦强

办案结果:终止侦查

办案经过:A公司涉嫌诈骗B公司工程保证金300万元,被B公司控告至公安局。律师介入后,与承办警官多次沟通,并陪同公司法人C某配合调查。后积极协同A公司与对方展开谈判,从双方争议的起点、案外人的介入、300万元的根本性质、案件的下一步走向等多个方面,为双方分析利弊,寻求和解平衡点。双方经过慎重考量,最终选择签署调解协议。律师的相关意见被办案机关采纳,公安机关终止刑事侦查。此案为民事思维解决刑事风险的典型案例。

 

9.程某某合同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2年10月7日

结案日期:2023年10月17日

承办律师:王娟娟

办案结果:终止侦查

办理经过:程某某和赵某某、刘某某十年前因合伙买卖挖掘机一事被指控涉嫌合同诈骗,后程某某潜逃十余年被公安机关抓获,辩护律师介入后认为案件可能存在事实认定错误问题,办案机关采纳了辩护人意见,最终公安机关对程某某解除强制措施,终止侦查。

 

10.L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受理日期:2022年9月21日

结案日期:2023年6月6日

承办律师:王娟娟

办案结果:终止侦查

办案经过:接受委托后迅速了解案情,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涉案流水从20余万增至180余万,经与检察机关沟通,并提交恳请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案件的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撤回案件,终止侦查。

 

11.金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受理日期:2022年11月21日

结案日期:2023年7月12日

承办律师:储博刚、赵婵

办案结果:撤回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经过:与办案人员多次沟通,就涉案事实、证据问题发表意见,并提出光某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听取辩护人意见后,经过协商,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12.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申诉案

受理日期:2022年4月

结案日期:2023 年 12 月 15 日

承办律师:黄奥、高正纲、胡美玲、曹富乐、夏炀、叶新苑、花文静、杨晗

春、张胜萍、王莉、王娟娟、胡杨莉、朱凯妍、马知行、盛李婷婷(实习)

办案结果:撤回起诉

办案经过:自接受委托至结案历经1年8个月,就程序问题请教北大刑诉法博士、检索大量案例和论文,先后向省市区三级法院和检察院提起申诉,经过辩护律师不懈的努力,全案八名被告人均获无罪。

 

2023年免予处罚、缓刑、重罪改轻罪、重刑变轻刑等案例(63件)

一、免予刑事处罚(3件)

1.彭某某(公安)徇私枉法案

受理日期:2023年3月24日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18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鲁鑫宇(实习)

办案结果:免予刑事处罚

办案经过:就案件事实、证据、情节等争议点多次与检察官电话沟通、当面沟通。充分利用公安人员打招呼是普遍现象的特点,对在案证据抽丝剥茧,准确预判案件走向和发展,以专业底气拒绝缓刑建议,成功争取到免刑结果,最终彭某某得以保留公职。

 

2.刘某危险驾驶案

受理日期:2022年8月26日

结案日期:2023年10月30日

承办律师:李凯

办案结果:免予刑事处罚

办案经过:发现交警检验血液存在主体、程序违法,遂向法院起诉交警队。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确定交警违法。庭审中,就违法程序获取的血样应当排除、鉴定存在不合规不能采信等发表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判决刘某免予刑事处罚。

 

3..阚某某骗取出境证件案

受理日期:2021年4月1日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承办律师:刘阿勇

办案结果:免予刑事处罚

办案经过:阚某某坚持认罪认罚,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充分发表阚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一审开庭后,在辩护人的努力下,一审法官中止审理此案,最终对阚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二、发回重审(7件)

1.陈某某集资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3年4月15日

结案日期:2023年8月8日

承办律师:张世金

办案结果:发回重审

办案经过:接受委托后积极会见陈某某,结合会见和阅卷情况,认为一审判决认定集资诈骗罪存在事实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然后提交二审开庭审理书、调取证据申请书等多份申请材料以及大量新证据,与承办法官积极沟通,二审法院充分听取意见后,决定开庭审理,依法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耿某某污染环境案

受理日期:2022年5月2日

结案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承办律师:徐权峰

办案结果:发回重审

办案经过:承办律师聚焦辩点,阐述观点,充分发挥其主动性,立足证据、细致阅卷觉,坚持实质入罪,并与承办法官、检察官沟通,坚持无罪辩护,最终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获得成效。

 

3.杨某某非法买卖枪支案

受理日期:2023年3月

结案日期:2023年6月19日

承办律师:余陈

办案结果:发回重审

办案经过:二审期间,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就案件程序、实体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递交书面辩护意见和检索报告,承办法官予以采纳,将案件发回重审。

 

4.w某网络主播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3年1月

结案日期:2023年10月

承办律师:许晓彤、花文静

办案结果:发回重审,7年8个月改6年

办案经过:以原一审的程序性问题,使得二审发回重审,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量刑结果,低于检察院量刑建议,是一次成功的程序性辩护。

 

5.L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

受理日期:2023年8月20日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20日

承办律师:徐达妃

办案结果:发回重审

办案经过:辩护人多次与本案二审承办法官沟通,认为原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均存在大量问题,最终案件被发回重审。

 

6.某教师猥亵儿童案

受理日期:2023年3月9日

结案日期:2023年4月4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鲁鑫宇

办案结果:发回重审

办案经过:某小学班主任猥亵儿童案,一审判9年,二审介入认为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后二审发回重审。

 

7.某100万敲诈勒索案

受理日期:2023年1月30日

结案日期:2023年4月4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张佩思

办案结果:发回重审

办案经过:某100余万敲诈勒索案,一审打掉100万,仅认定4万;二审发回重审。

 

三、重罪改轻罪、重刑变轻刑等案例(53件)

1.钱某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受理日期:2022年6月15日

结案日期:2023年10月7日

承办律师:袁兴军

办案结果: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办案经过:在申请侦查实验未获法院批准的情况下,自行组织侦查实验,合理解释车辆剧烈碰撞声响问题,否定钱某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经过多次沟通量刑建议三年至四年辩为一年六个月,法院将逃逸全责改为主责。

 

2.w某贩卖毒品案

受理日期:2023年4月1日

结案日期:2023 年 12月 29 日

承办律师:花文静

办案结果:判决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办案经过:当事人认罪认罚,检察院阶段,律师申请调取证据、递交辩护意见并于检察官沟通案情;检察院变更起诉书,采纳律师意见。审判阶段,律师与法官沟通,当事人可能存在自首、立功的情节,并书面申请调取核实线索;法院调取了自首的线索,检察院认可,当庭发表量刑建议2年6个月。

 

3.黄某某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2年5月13日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20日

承办律师:曹富乐

办案结果:法院认定黄某某不构成诈骗罪,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黄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办案经过: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辩护掉一起指控事实,打掉金额150万;审判阶段,提交详尽的辩护意见,后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成功将诈骗罪改变定性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4.D某故意伤害案

受理日期:2023年2月17日

结案日期:2023年4月17日

承办律师:储博刚

办案结果:D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办案经过:与办案人员多次沟通,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对案件中的辨认笔录以及侦查实验笔录均予以排除,以被告人 D 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5.刘某等十二人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3年7月11日

结案日期:2023年8月24日

承办律师:刘金晶、王娟娟、陶鸿、窦妍、王婉君、陈秀中、胡美玲、胡安妮、黄文清、孔丛婧、胡润天、李国阳

办案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人构成合同诈骗罪而非诈骗罪,本所12名律师代理的被告人累计减刑156个月

办案经过:本案虽系法律援助案件,但承办律师依然秉持“团队化、精细化、标准化”的要求,坚决贯彻“查阅卷宗、调查取证、主动进攻、灵活机动”十六字方针,最终成功为12名被告人改变罪名并减刑156个月。

 

6.李某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3年3月1日

结案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承办律师:刘智鸿

办案结果:李某涉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最终适用缓刑。

办案经过:与办案人员多次沟通,就李某的涉案数额以及具有的从轻、减轻量刑情节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对李某某适用缓刑。

 

7.宗某某故意杀人案

受理日期:2021年11月5日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6日

承办律师:陶鸿、李央

办案结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办案经过:一审判决死立执,辩护人接手二审后,制定6点辩护方案,与法官积极沟通,承办法官听取辩护意见,将案件发回重审,最终判决宗某某由死立执变更为死缓。

 

8.刘某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3年7月3日

结案日期:2023年10月30日

承办律师:万青、李林

办案结果:二审法院改判减少有期徒刑1年8个月

办案经过:二审过程中,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发现辩点,明确正确的辩护思路,并通过频繁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建议刘某家属退赃等方式,最终让二审法院认可我方辩护意见并改判。

 

9.王某某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职务侵占案

受理日期:2021年4月14日

结案日期:2023年3月24日

承办律师:王亚林、刘阿勇

办案结果:三罪变两罪,“实报实销”

办案经过:本案历经三年,在量刑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数罪中均系故意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以及王某有违法犯罪前科的情况下,经辩护人辩护,三罪变两罪,“实报实销”,判决之后四被告即被全部释放。 

 

10.王某某抢劫案

受理日期:2023年8月17日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25日

承办律师:徐亚奇

办案结果:撤销一审判决(抢劫罪,量刑10年零3个月),改判王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处2年零5个月有期徒刑。

办案经过:经阅卷、会见、沟通、庭审,辩护人提出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王某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抢劫罪,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二审判决采纳辩护人意见。

 

11.徐某某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3年3月26日

结案日期:2023年8月1日

承办律师:蔡兴鑫

办案结果: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二审改判缓刑

办案经过:某健康咨询公司被指控涉嫌诈骗,徐某某是公司的普通员工,一审法院认定诈骗金额五十多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二审委托上诉后,改判缓刑。

 

12.X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

受理日期:2023年3月2日

结案日期:2023年10月26日

承办律师:徐达妃

办案结果: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4万元。

办案经过:在指控协助组织卖淫罪中,辩护人详细查阅案卷,对比X某某出生时间及案发时间,发现案发时其是否年满十八周岁存在争议,就该点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最终采纳辩护人意见,出具缓刑量刑意见。

 

13. W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

受理日期:2023年4月12日

结案日期:2023年8月23日

承办律师:徐达妃

办案结果: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缓刑四年六个月,罚金2万元。

办案经过:检察机关指控W某组织多人提供银行卡进行跑分,涉案数额六十余万,辩护人检索大量案例并提交同类案例缓刑裁决书,着重强调类案同判,最终判处适用缓刑。

 

14.李某某串通投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受理日期:2023年4月9日

结案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承办律师:张泽兵、马世理

办案结果:两罪辩一罪,串标15亿无罪,量刑实报实销

办案经过:公安以串通投标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移送审查起诉。辩护人介入后,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提交无罪意见,市检仅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移送,法院判处一罪,量刑实报实销。

 

15.孙某职务侵占罪案

受案日期:2020年11月11日

结案日期:2023年3月1日

承办律师:马世理

办案结果: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办案经过:经过与检察官的沟通,案涉金额部分剥离以及自首的意见检察官均认可,给出了十一个月的缓刑建议。法院又当庭将量刑调整为八个月,缓刑考验期也相应缩短。

 

16..王某某开设赌场案

受案日期:2022年4月26日

结案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承办律师:马世理

办案结果: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办案经过:经过与检察官的沟通,检察官认可了从犯等量刑情节,提出了缓刑的建议。法院也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予以认可,给出了缓刑的判决。

 

17.教育培训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1年6月22日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承办律师:花文静

案件结果:判决有期徒刑5年,远低量刑建议

办理过程:检察院指控当事人参与诈骗550余万,量刑建议十年。法院认定从犯,判决五年有期徒刑。

 

18.W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受理日期:2023年8月16日

结案日期:2023年9月28日

承办律师:花文静

办案结果:判决结果低于检察院量刑建议

办理过程:检察院指控售卖假酒22万元,最终认定销售假酒9万元。判决结果低于检察院量刑建议。

 

19.摄影师诈骗案

受理时间:2023年5月17日

结案时间:2023年9月25日

承办律师:胡美玲

办案结果:诈骗罪改变定性为合同诈骗罪,签署认罪认罚当天释放并获缓刑

办案经过:多次主动与检察官沟通,提交当事人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关键证据材料并提交“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缓刑”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

 

20.民警组织卖淫案

受理时间:2022年4月21日

结案时间:2023年2月24日

承办律师:黄奥、胡美玲

办案结果:组织卖淫罪改变定性为容留卖淫罪,判决1年6个月

办案经过:公安机关以组织卖淫罪移送检察院,经充分沟通、提交辩护意见,检察机关改变定性为容留卖淫罪,最终判决1年6个月。

 

21.某网络开设赌场案

受理日期:2020年10月30日

结案日期:2023年3月26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

办案结果:实报实销

办案经过:“菲律宾某集团”网络开设赌场案,一审判2年6个月(实报实销)。

 

22.某“对标唐山”烧烤店寻衅滋事案

受理日期:2022年7月29日

结案日期:2023年5月17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

办案结果:全案缓刑

办案经过:“对标唐山”烧烤店寻衅滋事案,在多名被告人均有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前科的情况下,一审全案判缓刑。

 

23.某“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案

受理日期:2022年11月5日

结案日期:2023年4月6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袁兴军

办案结果:缓刑

办案经过:湖南某市“梦幻西游私服”(非法获利100万)侵犯著作权案,一审缓刑。

 

24.某期货软件公司3500万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2年11月30日

结案日期:2023年3月21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

办案结果:单处罚金5000元

办案经过:浙江某市3500万诈骗案,全案改变罪名为帮信罪,一审单处罚金5000元。

 

25.某培训公司总监电信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1年6月16日

结案日期:2023年7月10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

办案结果:缓刑

办案经过:北京培训公司总监40余万电信诈骗案,在庭前成功取保候审,一审判缓刑。

 

26.汽贸公司零元购车合同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0年7月19日

结案日期:2023年8月18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杨晗春

办案结果:缓刑

办案经过:118万合同诈骗案,从指控10年以上的主犯变更指控为从犯,排除被告人全部有罪供述,一审判缓刑。

 

27.北京资格证公司电信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1年7月10日

结案日期:2023年9月22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

办案结果:缓刑

办案经过:北京资格证公司经理80余万电信诈骗案,一审庭审后成功取保候审,最终判缓刑。

 

28.游戏网站兑换金币网络开设赌场案

受理日期:2023年3月17日

结案日期:2023年8月31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鲁鑫宇

办案结果:改变定性、实报实销

办案经过:徐州游戏网站兑换金币网络开设赌场案,建议退查,成功改变定性为赌博罪,一审轻判1年3个月(实报实销)。

 

29.安徽第一例“招转培”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1年8月27日

结案日期:2023年9月6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花文静

办案结果:改变定性、实报实销

办案经过:182万诈骗案,成功从诈骗改变定性为合同诈骗,从判10年8个月到判4年6个月(实报实销)。

 

30.湖南缅北诈骗系列专案

受理日期:2022年7月21日

结案日期:2023年11月27日

承办律师:高正纲、胡美玲

办案结果:轻判3年

办案经过:1280余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轻判3年。

 

31.陈某等人强奸案

受理日期:2022 年 3 月 30 日

结案日期:2023 年 11 月 15 日

承办律师:蔡鹏

办案结果:改变定性,强奸罪变聚众淫乱罪

办案经过: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就案件细节充分发表意见,审查起诉阶段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法院审理阶段多次开庭、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一度中止审理,最终法院采纳承办律师意见,变更罪名。

 

32.黄某危险驾驶案

 受理日期:2023年2月24日

 结案日期;2023年6月19日

 承办律师:李凯

 办案结果:实刑改缓刑

 办案经过:黄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尽管此次涉案血液中酒精含量不高,但曾因酒驾受过行政处罚,检察院坚持建议判处拘役实刑。承办律师提出书面辩护意见并检索相关案例提交法院,最终法院依法调整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改判适用缓刑。

 

33.高速大巴持刀抢劫案

受案时间:2023年6月

结案时间:2023年12月

承办律师:孙宝华

办案结果: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远低同案被告人

办案经过:阅卷后从案件各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中的矛盾之处,结合公安机关现场勘验笔录等相关证据论证何某在抢劫过程中系帮助犯,提出应认定为从犯的辩护意见。同时,多次赴六百多公里之外的被害人处进行沟通,配合家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检察院最终认可辩护人关于何某系从犯等意见,对何某作出了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最终,本案其他两个同案犯一审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何某仅获刑四年五个月。

 

34.W某串通投标案

受理日期:2023年8月7日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7日

承办律师:胡美玲

办案结果:检察院量刑建议7个月实刑,法院判处缓刑

办案经过:本案共6名被告人,检察院量刑建议7-11个月不等,当事人未签署认罪认罚,其他5名被告均签署认罪认罚;经辩护,全案判处缓刑。

 

35.蒋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受理日期:2023年3月14日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19日

承办律师:刘阿勇

办案结果:有抢劫罪、盗窃罪犯罪前科的情况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办案经过:蒋某曾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蒋某有违法犯罪前科的情况下,经律师辩护,最终法院判决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36.杨某组织淫秽表演案

受理日期:2023年9月20日

结案日期:2023年11月1日

承办律师:刘阿勇

办案结果:法院判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办案经过:本案在当事人已经认罪认罚,检察院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况下,律师介入辩护。经过庭审辩护,最终法院判决杨某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37.北京资格证公司电信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1年7月10日

结案日期:2023年9月22日

承办律师:王梦强

办案结果:缓刑

办案经过:介入案件后,与办案人员多次沟通,成功争取取保候审。后就张某的涉案数额以及具有的从轻、减轻量刑情节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对张某适用缓刑。

38.吴某开设赌场案

受理日期:2023年5月13日

结案日期:2023年12月9日

承办律师:徐权峰

办案结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办案经过: 积极提交相关法律意见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同案犯20人中仅吴某在法院审判阶段被取保被成功取保,后被判处缓刑。

39.Z某、S某寻衅滋事案

受理日期:2023年6月30日

结案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承办律师: 葛玉东、刘宜林(z某)

 徐权峰、储博刚(s某)

办案结果:被告人Z某、S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办案经过:积极与被害人以及办案机关进行深入沟通,最终大部分被害人对被告人予以谅解,结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最终获缓刑。

 

40.C某开设赌场案

受理日期:2023年1月15日

结案日期:2023年2月8日

承办律师:吴鹏

办案结果:审判阶段介入,实刑改缓刑

办案经过:本案于2022年12月14日由H市Y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至H市Y区人民法院,量刑建议七个月。辩护人介入于审判阶段,经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检察官采纳辩护意见,将C某的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七个月调整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41.L某受贿、挪用公款案

受理日期:2022年11月17日

结案日期:2023年6月30日

承办律师:吴鹏

办案结果: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办案经过:L某因受贿10.4万元,挪用公款22万余元被某市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因L某属多次索贿,按照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辩护人介入后,经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了L某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及部分受贿事实存疑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听取建议,将量刑建议调整为一年四个月,法院予以采纳。

42.W某受贿案

受理日期:2022年2月10日

结案日期:2023年11月28日

承办律师:储陈城、吴鹏

办案结果:有期徒刑三年,远低同案被告人

办案经过:W某涉嫌与X某、S某共同受贿100万元,向辩护人咨询。辩护人向W某详细讲解了监察机关的办案流程,办案特点及相关行为的法律风险,并根据本案案情,给予了W某相应的法律建议。W某听取建议后,主动向监察机关投案自首,监察机关对W某予以认可,未对其留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人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辩护意见,W某被建议量刑三年。最终,本案其他两个同案犯一审均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W某仅获刑三年。

 

43.某某公司刑事控告案

受理日期:2023年10月30日

结案日期:未结案

承办律师:汪兵

办案结果: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办案经过:在详细分析案情后,制定了先易后难、聚焦重点、各个击破的办案策略。梳理出了 200 多页的初始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成功说服公安机关立案。

 

44.300余万婚恋诈骗刑事控告案

受理日期:2023年9月1日

结案日期:未结案

承办律师:胡美玲

办案结果: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办案过程: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律师制定了先刑后民的办案策略,梳理出完善的证据链材料,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成功立案。

 

45.唐某某被交通肇事案

受理日期:2023年5月24日

结案日期:2023年7月26日

承办律师:徐亚奇

办案结果:被害人唐某某家属与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达成刑事和解,肇事司机徐某某及其保险公司赔偿被害人唐某某家属194万元,检察机关对唐某某家属司法救助3万元。

办案经过:金亚太律所案例研讨认为本案虽然仅有间接证据,但可以印证徐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代理律师积极参与刑事和解谈判,协助家属获得巨额赔偿。检察院采纳代理人意见,对徐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46.L某某重婚、职务侵占、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3年1月4日

结案日期:未结案

承办律师:黄奥、高正纲

办案结果:三罪不予批准逮捕,变更为取保受审

办案经过:L某某(某市知名企业股东),因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罪名,被拘留。律师介入后紧急会见当事人,后得知侦查人员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再次与侦查人员沟通,听取侦查人员意见。同日,前往检察院与检察官沟通,提出三罪均不构成,建议不批捕的辩护意见。律师再次会见L某某,结合与侦查人员、检察官沟通情况,进一步梳理L某某可能涉及的事实,给出专业法律意见,并建议L某某实事求是陈述。同日,律师向检察官提交建议对L某某不批准逮捕意见书,并建议检察官当面听取L某某意见。最终检察院听取律师意见,对L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47.W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

受理日期:2023年4月25日

结案日期:未结案

承办律师:徐达妃

办案结果:不予批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办案经过:在本案报捕后,辩护人联系承办检察官沟通不予批捕法律意见,并递交书面论证材料,最终在审查批捕到期的最后一日收到通知,W某某被不予批捕。

 

48.L某合同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3年7月26日

承办律师:花文静

办案结果:取保候审

办理过程:投案前,律师协助当事人其梳理案件事实、帮助其找寻有利核心证据。投案后,拘留30天内,律师多次往返外地和公安沟通,公安认可律师意见,报法制科讨论,在双方未达成谅解的情况下,公安决定自行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9.妨害公务罪,检察院阶段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受理日期:2023年3月10日

承办律师:花文静

办案结果:取保候审

办理过程:当事人亲属酒驾,当事人与公安产生冲突,且亲属逃离现场,造成第三人受伤。对第三人赔偿后,检察院阶段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50.Z某千万区块链投资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3年12月14日

结案日期:未结案

承办律师:孔丛婧

办案结果:取保候审

办案经过:经多次会见Z某,结合区块链技术的特点,认为案件定性存在其他可能,且Z某无论是从主观恶性还是从发挥作用上均有限,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递交书面意见的同时当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将辩护人的观点进行全面阐述,最终成功说服办案机关为Z某争取到取保候审。

 

51.Y某某帮信案

受理日期:2023年2月3日

结案日期:未结案

承办律师:黄奥、胡美玲

办案结果:取保候审

办理过程:当事人因资金周转需要,经贷款经理介绍前往J省办理贷款,并提供了银行卡及身份证用来做银行流水资料,涉案流水百余万,被华南公安网上追逃,后被刑事拘留。律师与华南公安充分沟通,提出Y某某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成功为Y某某办理取保候审。

 

52.K某某猥亵儿童案

受理日期:2023年3月2日

结案日期:未结案

承办律师:胡美玲

办案结果:不批捕

办理过程:K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H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律师前往案发地点调查取证,研究案情,认为本案证据不足,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并提交了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经开会研究决定,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K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53.Y某敲诈勒索案

受理日期:2023年2月10日

结案日期:未结案

承办律师:吴鹏

办案结果:取保候审,并辩掉“恶势力团伙组织者、领导者”

办案经过:Y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刑拘并报捕。辩护人介入后,依法会见Y某,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予逮捕意见。经沟通,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对Y某不予逮捕。后公安机关将Y某作为恶势力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辩护人继续与检察机关沟通,认为Y某及同案犯不应认定为恶势力,Y某更不是恶势力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检察机关再次采纳辩护人意见。

 

出品|  金亚太刑事业务中心

整理|  范学松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张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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