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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袁兴军律师电话、简历(图)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2-1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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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袁兴军

职业:律师

专业:刑事辩护

执业证号:13401202110334171

联系电话(微信):18055069229

律所: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执业理念: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雕刻成精品

袁兴军律师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熟悉侦查破案的专业知识和多项技能。

在公安机关积累了二十年刑事侦查、现场勘查、痕检、法制、交通事故处理实务经验。前刑事案件痕迹检验鉴定人,曾取得处理交通事故中级资格,同一年通过了公安部组织的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八年半刑事侦查职业生涯中,先后参加打击王某红、姚某路恶势力犯罪团伙专案组,主办过故意杀人罪等大案要案。亲自勘查几百起刑事案件现场,近距离会同法医解剖大量尸体,不放过案件任何蛛丝马迹。

六年多法制部门审核案件期间,深入研判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敏锐洞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核心要点。

从事律师职业后,擅长运用逆向思维寻找案件破局点,善于从执法者视角审视案卷;注重侦查阶段辩护,准确把握案件走向;善于和公检法办案人员就案件进行有效沟通;在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取保、撤案、不起诉、缓刑、无罪等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和做法。

袁兴军律师亲办案例精编: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无罪案例

一、大学生涉案流水196万获不起诉

2022年3月初,N某某及其同伙经介绍加入“跑分”团伙,利用自己名下的建设银行卡和农业银行卡分别进行“跑分”,资金流水196万。

针对N某某提出的立功线索,高正纲、袁兴军律师建议其依法检举。陪同N某某前往侦查机关做笔录,提交建议调取证据申请书,提出N某某系电话传唤到案可认定为主动到案,具有在校大学生身份可作为从宽情节,均被采纳。和检察官进行电话、当面、书面等多次沟通,剥离部分未查实出账金额,赔偿查实被诈骗被害人损失(2万),并提交H市类案不起诉案例检索报告,提出建议不起诉意见。

经检察官研究汇报,最终全面采纳辩护意见。2022年12月检察院决定对N某某不起诉。N某某得以继续大学学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罪轻案例

一、两次前科轻判七个月

2023年6月初,胡某将两张银行卡、手机等提供给他人转账并配合刷脸验证,按照上线指示将卡内2万余元取现并交给上线。银行卡单向流水50万余元,其中接收被诈骗资金10万余元,胡某获利1万余元。

    胡某有两次犯罪前科。辩护人关于胡某系从犯、自首、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从宽处理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2023年12月1日,法院从轻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3000元。

★★★交通肇事罪无罪案例

一、交通肇事罪(致死逃逸),推翻痕迹鉴定意见辩为不起诉

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吴某2017年9月驾驶三轮汽车,与孙某三轮车发生刮碰后驾车逃逸,后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某承担全部责任。建议量刑四年有期徒刑。民事案件经过三级法院四次审理重回起点。

袁兴军律师申请鉴定人出庭未果。庭审后电话联系鉴定人,鉴定人说明“痕迹相符”的鉴定意见不是同一认定。将录音整理成文字、刻录好光盘寄给法院。

2022年8月5日检察院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当日,吴某结束14个月的羁押,恢复人身自由。目前已经获得18万元司法赔偿。

★★★交通肇事罪罪轻案例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变为交通肇事罪,没有赔偿,从轻判决六年六个月

王某饮用半斤白酒后驾驶重型货车,在沪陕高速公路肥西县段连环十二撞,导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财产损失七十余万元,事发后弃车逃逸。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该罪名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经袁兴军、李央律师辩护,2021年7月30日,法院认定王某构成自首,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二、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致人死亡判缓刑

潘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手扶拖拉机,在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撞到行人张某致当场死亡。潘某承担全部责任。2021年3月25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辩掉逃逸情节

2022年5月4日23时许,赵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福建省厦门市碰撞到水泥护栏及行人江某,江某当场死亡。事发后,被告人赵某驾车驶离现场。交警认定赵某肇事后逃逸承担全责。一审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赵某交通事故后逃逸,机动车三者责险免赔。

检察院量刑建议为三到四年有期徒刑。2023年4月19日,袁兴军律师利用肇事车辆进行侦查实验,再现了重型半挂货车在空车状态下高速行驶时急踩刹车的场景,车尾轮胎发生剧烈跳动并拍打路面,发出巨大的“砰砰”声。随后将拍摄的视频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一审法院全面采纳辩护人意见,认定赵某不属于逃逸、构成自首、全责变为主责,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检察院提出抗诉。二审期间袁兴军律师再次调查取证,检察院撤回抗诉。二审民事判决认定赵某不属于逃逸,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赵某免除了百万元赔偿。

★★★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无罪案例

一、购买三只鹦鹉判缓刑,申诉后无罪

张某购买了一只小太阳鹦鹉、二只金太阳鹦鹉饲养。经鉴定分别属于太阳锥尾鹦鹉和绿颊锥尾鹦鹉,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2中;2021年1月肥东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经不断申诉,2023年12月检察院最终撤回起诉,案件得以无罪化处理。

★★★协助组织卖淫罪终止调查案例

一、2020年5月,张某因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H市公安局Y分局取保候审。袁兴军律师接受委托后,向Y分局递交了法律意见书。案件过去三年半,Y分局没有继续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缓刑案例

一、2022年6月至9月,李某在合肥市以快手直播平台通过加微信、QQ的方式贩卖淫秽视频,经鉴定手机内发现100余部淫秽视频,获利4万余元。2022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袁兴军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2022年11月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成功取保候审。

认罪认罚后,2023年6月合肥市Y区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缓刑案例

一、涉案金额4000万元获缓刑

    郑某、孙某、仲某等几名高材生开发了一款“微商工具箱”APP,该软件通过调用微信的非公开接口,实现微信所不具有的“无打扰检测非好友”、“语音转播”、“自动加好友”等功能,软件经鉴定属于破坏性程序。截至案发时该软件的用户总计145万人次,销售收入为4000余万元。

经辩护人开展有效性辩护,2023年3月法院对关押8个月之久的郑某等四人适用缓刑,全案没有上诉。

★★侵犯著作权罪缓刑案例

一、涉案金额6000万元逮捕后取保获缓刑

2021年9月起,W某伙同H某等四十余人复制“随动回旋镖”、“加菲猫卡丁车”、“拳皇”、“合金弹头”等游戏合计2万余份,安装到公司生产的未来主机上销售,涉案金额600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

经过辩护人和检察官有效沟通,家属配合退赃,在被逮捕106天后,检察院为H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予以减轻处罚。2023年11月,法院判处W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轻案例

一、流水三千万轻判八个月

F县公安局跨省网上追逃大案,涉案资金流水三千多万元。袁兴军律师会见钱某某后多次当面与检察官深入交流案情,提交《建议对钱某某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后成功为钱某某办理取保候审。2022年8月法院从轻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

★盗窃罪罪轻案例

一、盗窃“六进宫”轻判处六个月

被告人梁某,2015年1月、2015年7月、2017年3月、2018年6月、2019年4月因为盗窃先后“五进宫”。2021年3月涉嫌盗窃罪被逮捕。2021年4月8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聚众斗殴罪缓刑案例

一、十余人持械聚众斗殴,判处缓刑

在合肥市包河区江某等十余人携带斧头、木棍发生斗殴,多人受伤,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经苏义飞、袁兴军律师辩护,2020年12月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

★★故意伤害罪缓刑案例

一、 重伤判处缓刑

2020年7月,李某因琐事在滁州市某县涉嫌将张某眼睛打伤致盲,造成重伤二级。首次开庭律师坚持事实不清、作案工具没有查获的无罪辩护。后李某考虑到家庭实际情况,愿意认罪认罚。苏义飞、袁兴军律师先后会见、出差十二次。经家属和律师不懈努力,终于取得受害人谅解。

2021年12月底,李某在被羁押五个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重伤二级没有自首、立功适用缓刑,实属不易。

★★★交通事故复核成功案例

一、亡人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成功,主责变同等

俞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认定承担主要责任。提出复核申请后,袁兴军、李井方实地查看了现场,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多次与交警支队、交警大队相关人员当面交流、交换意见。支队撤销了大队的事故认定书。

2020年7月6日,在袁兴军、李井方不懈共同努力下,交警大队重新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俞某承担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成功案例

一、小案件,大乾坤

2019年12月日,王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在合肥市瑶海区与李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小腿胫腓骨骨折。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某司法鉴定中心认定构成十级伤残。李某是胫腓骨中段骨折,但是认定伤残的理由却是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原先和公安机关法医共事多年,袁兴军律师耳濡目染了一些法医知识,胫腓骨中段骨折导致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可能性极小。经重新鉴定,李某的伤情不构成伤残等级。

2021年12月16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赔偿78750元。二审维持原判。原告诉讼请求20.9万元,经过袁兴军律师的专业代理,避免了将近13万元损失。钱虽不多,却是王某将近两年的全部收入。

★★★非诉业务成功案例

一、律师有效工作止损140万元

2020年,王某花费近千万元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程序,拍得安徽省某县一加油站经营权及不动产所有权。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过程中,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知需要补缴14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

袁兴军、张成龙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后出差十几次,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具多份法律意见书,经过多轮谈判、不懈沟通,最终避免了140万元损失。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成功案例

一、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成功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60万元标的额生效民事判决终结执行,在执行阶段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但是法院不出具驳回申请的裁定书,导致无法启动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经过几个月艰难维权,终于启动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法院认定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将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从而使公司债务转变为个人债务。本案具有典型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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