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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五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终撤诉(实体无罪)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9-05-05   阅读:

四年“五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终撤诉(实体无罪)

涉案罪名: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承办律师:邹玉杰、黄奥律师

办理结果: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重审一审仍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重审二审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再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再重审一审过程中,公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提出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被告人获得无罪结果。

2014年1月,张某因考试作弊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亳州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事拘留,后一审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张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张某不服,提出上诉,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黄奥律师承办本案。

在二审过程中,黄奥律师仔细审查卷宗指控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以本案事实尚未完全查清、关键证据缺失、司法鉴定主体违法等为由,提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重审一审,法院仍然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张某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遂再次上诉。重审二审法院采纳“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的辩护意见,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再重审一审过程中,公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提出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本案历时近四年,经历两次发回重审、五次“审判”,张某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案终以撤诉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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