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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9-03-18   阅读: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14元;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户月人均579元。

各县(市)区要严格遵照上述标准执行,不得自行提标;强化宣传解读,使政策家喻户晓,落实到位。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变动情况,及时启动价格上涨与提高特困难群体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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