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建办厅函〔2022〕234号
施行日期2022年06月2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实行电子证照的请示》(吉建房〔2022〕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吉林省对本省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实行电子证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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