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汇交公告〔2022〕37号
施行日期2022年08月1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相关机构申请,即日起,以下11家机构可参与我中心组织的同业拆借交易: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忻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黑龙江勃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万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始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