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2年)关于调整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接种人群范围并实施加强免疫接种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4-26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发文日期2022年12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卫明电〔2022〕576号

施行日期2022年12月2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结合疫苗研发进展和专家研究论证情况,现将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接种人群范围调整及其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安排通知如下。

一、 调整接种人群范围

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可用于3-17岁人群,接种人群范围扩大至3岁以上人群。

二、 实施加强免疫接种

使用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可使用原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2月24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