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日期2023年01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核安函〔2023〕4号
施行日期2023年01月2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航天新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美核电气(济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航天新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美核电气(济南)股份有限公司(见附件)信息变更。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1月20日